《城南壹号2区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经2023年12月8日专委会评审通过,目前已形成报批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有关要求和规定,为保障公众利益,维护相关单位及个人的合法权益,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调整内容:
1.1#、2#、3#、5#、6#、7#楼将阳台外花池调整为阳台,将景观种植池调整为“外挑阳台视为无上盖”,生活阳台设置拉梁。
2.11#楼将阳台外花池调整为阳台,将景观种植池调整为露台。
3. 17#、19#楼 26 层调整为 25 层。
具体详细附图请到中江自然资源局查看。二、对上述规划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时间(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5日)内,持身份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到我局反映意见。要求听证的,可在公示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同意上述方案。书面材料提交地址:中江县自然资源局办公楼2楼
(中江县凯江镇荷花街)
申请地点:中江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838-7130079
附件:调整前后总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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