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4年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现将具体招生时间及流程通告如下。(一)坚持“单校划片”原则。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目标要求,各城区小学在招生片区内分批次进行录取。原则上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片区入学。(二)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各城区小学严格按照录取顺位进行招录,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选拔性招生考试。(三)坚持“学位控制”原则。根据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和各城区小学实有学位情况,限量招生,招满即止。(四)坚持“公民同招”原则。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录取。(五)增加“多孩同校”原则。为帮助家长解决多校接送孩子不便的实际问题,探索县城学区户籍多孩家庭子女入学方式,实行“多孩同时同校就读”(“同时同校”:新入学子女与在校子女应在同一学校,至少同时就读一年)。(一)具有中江县城学区户籍且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下同)。以下简称户籍生。(二)户籍地址未在县城学区但符合以下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以下简称“非户籍生”。在中江县城区实际居住,且符合国家、省、市、县相关文件,享有军转干部和现役军人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支援湖北医疗队全体人员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伤残、牺牲警察子女,领军人才子女,政府招商引资企业的高级管理人才、高技术技能人才子女或有多孩同时同校需求等政策优待的适龄儿童。(1)长期在中江县城区居住(含暂未取得中江县城区居住证),随法定监护人在中江县城区内有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适龄儿童。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法定监护人有中江县城区内规范的劳动用工合同(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 ②法定监护人有与劳动合同相匹配的单位缴款满半年及以上社保(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匹配的个人社保);(2)长期在中江县城区居住(含暂未取得中江县城区居住证),随法定监护人在中江县城区内有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适龄儿童(无劳动合同、营业执照、与之匹配的社保)。(3)长期在中江县城区居住(含暂未取得中江县城区居住证),随法定监护人在中江县城区内实际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法定监护人有中江县城区内规范的劳动用工合同(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 ②法定监护人有与劳动合同相匹配单位缴款满半年及以上社保(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匹配的个人社保)。所有城区学校(大西街小学、小南街小学、实验小学(含南渡校区)、凯江小学、御河小学、城北小学、城西小学(含新坪、西山校区)、城东小学)均采取网络报名。各类别学生具体报名时间安排如下,请各位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申请。1.户籍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9日至5月15日。2.非户籍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至5月30日。第五顺位政策生:2024年5月14日至5月15日;家长使用手机关注“川教通”微信公众号,关注后点击小学入学,进入注册界面。填写监护人手机号,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填写适龄儿童信息完成绑定。绑定完成后进入报名界面,选择与适龄儿童相符的招生计划,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招生区域、招生学校、招生类别进行网上报名,并据实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相关印证资料。1.户籍生。通过网上初审的“户籍生”(户籍迁入时间须在2024年5月15日前),家长于2024年5月16日带上相关资料到对应学校招生处进行现场审核。2024年5月17日,城区公办学校公示户籍生顺位录取名单。(1)政策优待生:请符合条件的政策优待生(含多孩同校)于5月14日至15日到县教体局449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后现场报名。2024年5月17日,县教体局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分发至学校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进行录取。①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与适龄儿童未在同一户口的须携带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房产相关材料或个人房屋信息查询单(凭本人身份证在政务中心2号楼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打印);(2)第六顺位。请通过网上初审的适龄儿童家长于2024年5月21日携带相关资料到对应学校进行现场审核。2024年5月22日,城区公办学校公布第六顺位录取名单。①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与适龄儿童未在同一户口的须携带出生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县外户口携带《居住证》);②居住房产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不动产登记证明、个人房屋信息查询单及其他)原件及复印件;③工作证明材料:提供法定监护人与我县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由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的6个月及以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法定监护人持有我县城区内营业执照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及本人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第七顺位。请通过网上初审的适龄儿童家长于5月27日携带相关资料到对应学校进行现场审核。2024年5月28日,城区公办学校公布第七顺位录取名单。①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与适龄儿童未在同一户口的须携带出生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县外户口携带《居住证》);②居住房产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不动产登记证明、个人房屋信息查询单及其他)原件及复印件。(4)第八顺位。请通过网上初审的适龄儿童家长于5月31日带上相关资料到中江县文化体育馆进行现场审核。2024年6月3日,城区公办学校公布第八顺位录取名单。①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与适龄儿童未在同一户口的须携带出生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县外户口携带《居住证》);②工作证明材料:提供法定监护人与我县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由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的6个月及以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法定监护人持有我县城区内营业执照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及本人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③县城内无房证明材料:所有法定监护人均须提供由中江县自然资源局开具的在我县城区内无房证明(凭本人身份证在政务中心2号楼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或者不动产自助服务终端打印)。 2024年6月5日,被录取的学生在录取学校的指导下到相应学校(扫码)报到。1.适龄儿童家长须按照对应类别和时间进行报名。报名申请完成后,请家长注意关注审核状态,如显示初审驳回,可根据未通过原因,及时修改后再次提交报名申请。2.对网络报名操作不熟悉的家长,可请亲朋好友代为操作,也可向现就读幼儿园班主任或辖区内小学招生处咨询。3.现场审核仅是对网络报名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不代表取得报名学校学位。4.网络报名的时间先后顺序与审核结果、学位取得均无关系,如遇网络卡顿,或不显示报名界面,请避开高峰时段报名。5.适龄儿童家长须对登记注册信息和佐证材料的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该生报名相应顺位入学资格。6.户籍在县城学区范围内,有“同时同校”(新入学子女与在校子女应在同一学校,至少同时就读一年)就读需求的多孩家庭,由家长在报名开始前(2024年5月12日前)向大孩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上报县教体局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统筹进行安置,如超过时间未申请的,视为放弃。7.在城区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如有不符合城区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但确因特殊情况有入学需求的适龄儿童,可向招生计划内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报,经学校审核并报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后,统筹进行安置。8.录取后将开展学籍核查,已具有义务教育顺位学籍的学生不能重复注册学籍,故意隐瞒的,后果自行承担。9.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适龄儿童或者被录取学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的,后果自行承担。温馨提示:中江县城区小学招生示意图请点击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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