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 知
江府发〔2015〕4号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我县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需求,现下达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地规模
2015年度城区及乡镇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040.073亩以内,具体指标为:商服、住宅用地830.133亩,商服用地180.57亩,工矿仓储用地1941.25亩,保障性住房用地76.09 亩,公共管理类及其他用地1012.03 亩。
二、供地方式
经营性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其中:商品住宅用地必须百分之百以拍卖方式供应;工业及其它产业用地供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用地项目,方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
对列入2015年度供应计划的地块应及时进行公示。
三、规划及供地要求
县住建局应在地块供地计划时间前制定计划供应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红线图;有关乡镇依据本供地计划提前做好宗地拆迁安置补偿等工作,确保土地按计划投放市场;县国土资源局在报批宗地出让方案时,必须附具宗地出让土地宗地审查表。对拟出让的地块,原则上应砌好宗地围墙,按净地进行拍卖、招标或挂牌出让,保证土地竞得者能及时进场施工建设。
对已列入2014年度及以前的供地计划但未供的地块可视土地市场状况在本年度内逐步投放市场。
中江县人民政府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