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登记工作即将在我市正式拉开大幕。昨(8)日,记者从市不动产权登记中心了解到,按照省上统一安排,全省各县(市、区)将于8月31日前,市本级将于9月30日前全面启动不动产登记工作。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于去年10月底正式挂牌成立。从《物权法》首次提出不动产登记制度,到国务院常务会议审定通过《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再到我市《不动产权证书》的即将登场,历时多年,这项工作终将实施。这项工作的启动标志着我市将结束土地、房产、林地等不动产分散登记的历史,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合二为一。
当事人办理不动产证只需交一套资料、跑一个部门,由一个部门的登记颁发证书。“这样可以避免出现一房、一地等不动产多卖行为,规避交易风险,同时也更加方便了拟交易的主体依法查询不动产登记的权属状况,更好地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该中心副主任黄刚介绍,按照“不变不换”原则,以前依法办理的原国有土地证、房屋产权证等证书继续有效,不需要申请更换,在申请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
黄刚介绍,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的行为。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可以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今年5月,我市省级不动产权登记试点罗江县已率先启动该项工作,并已发放400余本《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