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德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发布关于《德阳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修订版)》(后文简称《规定》)的批后公布,全文如下:
本《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即是说,从下个月起,德阳城市规划区内的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编制,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项建设工程都将受到本《规定》的影响,各县(市、区)规划技术管理工作可参照执行,也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另行制定。
《规定》总则及目录
这里提及“德阳城市规划区”,主要包括哪些区域?根据《规定》,我大致整理了一下各区域的范围,并制作了示意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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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区核心区:长江路以北、华山路以东、泰山路以西的区域
旧城区(不含旧城区核心区):
1. 泰山路-宝成铁路线区域:北至扬程渠,南至珠江路;
2. 泰山路-蓥华山路区域:北至淮河路,南至岷江西路;
3. 峨眉山路-庐山路区域:北至玉泉路,南至岷江东路
主城区(不含旧城区):宝成线以东、嘉陵江路以北、青衣江路以南、成绵高速路以西的区域
东山片区:成绵高速路以东的丘陵区域
孝感片区:德天线以北、宝成线以西区域
新城区:宝成线以东,嘉陵江路以南、青衣江路以北、高速路以西的区域
天元片区:德天线以南、宝成线以西、石亭江以北的区域
明白了城市规划区范围,接下来一条条详细解读《规定》中的各项规定。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除一类居住用地外不得设置低层住宅建筑
基本原则:建设用地的划分、使用应遵循兼容性原则。控制性详细规划已明确兼容性内容的,按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控制性详细规划未明确兼容性内容的,根据表2-1的规定确定兼容范围。
附表2-1
说明:×禁止兼容;▲兼容比例不超过10%;◎兼容比例不超过45%;●兼容比例100%
工业项目、零星用地
有两个指标须注意:一、建设高层建筑的最小用地面积不小于10亩;二、除一类居住用地、历史地段外,其余用地不得设置低层住宅建筑。
PS:关于居住用地分类——我国将居住用地分为4类:一类居住用地是指市政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别墅等独立式住宅(三层及以下)为主的用地,二类是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三类是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四类居住用地,是以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
硬性指标规定
在此之前,先科普一下其中出现的名词:
下面的部分,主要是各类的硬性指标。
建筑间距
建筑间距计算规则
建筑退让
配套设施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