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党和国家的庄严承诺,也是各级政府的神圣职责。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资助规模不断扩大,资助对象更加精准,已建立了“以国家资助为主体、社会资助项目为补充,各级各类学校全覆盖”的资助新格局,确保全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读得起书,上得好学。
一、学前教育阶段
1.减免保教费政策
政策依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川财教〔2011〕224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三儿”资助政策和下达省财政厅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教〔2012〕375 号)。
资助对象:普惠性幼儿园3周岁(当年8月31日为幼儿年龄计算时间节点)以上在园儿童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孤儿、残疾儿童(俗称“三儿”)。
普惠性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设立的面向大众招生,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接受政府指导的公益的、有质量的公办幼儿园(含公办学校附设幼儿园、学前班);企事业单位或集体举办的公办性质幼儿园;收费不高于同类公办幼儿园的民办幼儿园。
资助面:资助面约为在校幼儿的 10%。
资助标准:资助标准按每名受助儿童每年10个月、每月减免100 元保教费、每年减免1000元保教费计算。每学年保教费实际收取不足1000元的幼儿园,按实际收费标准进行资助;超过1000元的幼儿园,按1000元减免。
办理流程:儿童家长(或其它法定监护人)申请→学校审核→公示名单→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打卡发放补助费。
办理时间:每年9月,需受助的学生和家长向所就读学校递交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2、建档立卡幼儿免除保教费政策
政策依据:《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川教函〔2016〕277号)。
资助标准: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据实免除保教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参照同类公办幼儿园标准执行。
办理流程:儿童家长(或其它法定监护人)申请→学校审核→公示名单→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打卡发放补助费。
二、义务教育阶段
“三免一补”政策(即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除作业本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
政策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6〕11号)、《德阳市教育局 德阳市财政局关于下发<德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德教〔2011〕45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城市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政策的通知》(川财教〔2013〕20 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免除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作业本费政策的通知》(川财教〔2014〕7号)。
资助对象:“三免”资助对象为城乡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补”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
资助面:“三免”为100%,城市“一补”受益学生约为在校寄宿生的20%,农村“一补”受益学生约为在校寄宿生的50%。
“一补”标准:小学每生每年 1000 元、初中(含特教学校)每生每年1250元。
申请流程: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学校审核→公示名单→教育主管部门审定→打卡发放补助费。
三、普通高中生阶段
1.国家助学金政策
政策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川财教〔2010〕330 号)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资助面:约占学校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 28%。
申请流程: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班级、年级、学校”三级认定→学校审核→公示名单→教育主管部门审定→办理银行资助卡→学校委托银行按核定名单将助学金划转到学生银行卡。
2.高中免学费政策
政策依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免除我省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的通知》(川财教〔2014〕8号)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免费标准:根据德阳市公办学校的实际收费情况免除学费,德阳市市本级普通高中学校免学费补助标准为920元/生·年。
资助面:约为普通高中学校在校生总数的18%。
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1.国家助学金政策
政策依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改委 四川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进一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通知》(川财教〔2012〕298 号)
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 元(全年按10个月计算)。
资助面:为一、二年级非涉农专业学生总人数的 20%。
办理流程: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学校审核→公示名单→教育主管部门审定→办理银行中职资助卡→教育主管部门将当月资金划转到委托银行→银行按核定名单将每月补助划转到学生银行卡。
2.国家免学费政策
政策依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改委 四川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进一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通知》(川财教〔2012〕298号)
资助对象:全省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
减免标准:德阳市市本级财政补助给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标准为每生每年 2200 元。扩权县为1950元。
3.中职建档立卡特别资助政策
政策依据:《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川教函〔2016〕277号)。
资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正式学籍中职学生。
资助标准:在发放中职助学金的基础上,再给予每生每期500元生活补助。
五、高等教育阶段
1.建档立卡特别资助政策
政策依据:《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川教函〔2016〕2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