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0日,历时8月,中江县公安局将涉嫌合同诈骗的敬某某(32岁,河南省焦作市人)抓获归案。
2017年2月27日,中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王某(女,25岁,中江县回龙镇人)的报案,称其被人诈骗了6万余元。经侦大队民警立即对报案人王某进行详细询问得知,王某在今年2月份看中了位于中江县人民东路的一门面房,并于2017年2月14日,与敬某某签订了一份门面租赁合同,支付了一年的租金6万余元。就在她开始经营门面后,却来了一位自称是房东的人,她做梦也没想到,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一份假合同,敬某某并不是真正的房东,只是这间门面曾经的租客。当她再联系敬某某时,发现其已经消失无踪了。
清楚了事情始末,中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立即立案并展开调查,搜集证据,在中江县公安局情报信息大队的帮助下,于2017年11月10日在浙江省瑞安县将敬某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敬某某对其涉嫌合同诈骗一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中江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