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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抓防控 一手抓发展
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没有一个冬天不可逾越,没有一个春天不会到来!怎样尽最大可能减少*肺炎*对德阳建筑产业、房地产业的影响,为德阳经济建设发展贡献住建力量。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德阳市住建局出台《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支持建筑企业应对*肺炎*的意见》《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支持房地产企业应对*肺炎*的意见》(简称“双十条”),实行一企一专班,全力推行“五包”服务,帮助我市建筑产业、房地产业迅速“回血”,战“疫”。
安排部署复工复产和*防控工作
全力推行“五包”服务
开工手续一对一包办理
工地现场一对一包服务
防疫物资一对一包筹集
生产要素一对一包协调
支持政策一对一包落实
建设领域企业(项目)复工复产
旌东水厂一期、餐厨垃圾及市场污泥处理项目、京东西南智能营运结算中心、德阳市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园第三期、德阳市青衣江路小学建设项目、德阳五中天元校区学生公寓食堂改扩建、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17、18号公寓、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孵化中心项目、天立学校三期、吾悦广场一标段项目、欢乐颂项目、花雨树·香颂、市公安局业务用房项目、经开区第一幼儿园、苍山水厂、中江挂面产业示范园、山湖路(祁连山路-岷山南路)市政道路工程、柳江街(白云山路-雪山路)市政道路工程、泸沽湖路(岷山路-泰山路)市政道路工程、广汉中学迁建项目、广汉市人民医院、什邡市中医院迁建项目等30多个市政重点项目和房建项目;年产25万吨焊管、镀锌管和3.5万吨涂塑复合钢管项目,年产100万平方米轻质隔墙条板及年产10万吨抹灰石膏生产技改项目,年产金属门窗15万樘、木质门窗10万樘项目等建材生产企业以及我市建发、广深、明鸿、华益、金鸿、乐成、兴业、良泰、重科等9家商混企业都已复工生产。截至目前,市本级重点项目已100%实现复工,全市建筑项目复工率达37%;市本级房地产项目复工率达73%,全市房地产项目复工率达60%。
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复工
商混企业复工复产
支持建筑业应对*复工复产“十条”
成立工作专班,“一项一策”上门服务。成立建筑企业(项目)复工复产专班,实行清单制管理,帮助在建项目制订*防控方案,完善防控措施,协调卫健部门和社区进行*防控知识培训,帮助企业达到*防控和开工条件,企业自行组织复工。
协助全市建筑施工管理人员和工人办理健康证明。省外重点疫区来我市的人员符合市防疫指挥部统一要求的条件可上岗;省外非重点疫区来我市的人员持有当地出具的有效健康证明可直接上岗;省内其他市(州)来我市人员持有川内通用健康证明可直接上岗。德阳市本地人员可直接上岗。
加强项目建设用工保障。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与劳务输出地有效对接,点对点帮助解决企业用工和返岗务工人员交通问题。
强化企业人员资质支持力度。在建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因*无法返岗的,管理人员可委托其他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代替;技术工人由企业自主选择。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在*期间逾期的,可延续至*结束后一个月。
强化生产要素保障。主动协调经信、商务、交通、公安等部门帮助企业解决建材供应、运输等问题。
减轻企业资金负担。新开工项目,市内诚信企业可免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市外企业经查询无拖欠的可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结束后一个月内补齐应缴金额。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保证保险方式代替现金缴纳。
支持企业妥善处理工期延误。对因*导致建设工期实际延误的项目,发包人应根据实际延误情况合理顺延工期,按照合同约定合理分担承包人由此造成的停工损失。对因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会同发包人制定赶工措施方案,明确约定赶工费用的计取。
*防控费。对*防控期间复工的项目,*防控措施超出现行文明施工、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和卫生标准增加的费用(主要包括*防控增加的人员工资、防控物资、交通费、临时设施等费用),承包人应会同发包人编制*防控措施方案据实计算,由发包人及时支付*防控措施增加的费用。
据实调整人工及机械费用。对*防控期间复工的项目,如产生人工单价变化、人工与机械调配等原因造成降效时,发承包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人工单价上涨部分及降效费用据实调整。
及时提供工程造价调整依据。对*防控期间复工的项目,因*影响,导致材料价格异常波动,发承包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协议据实调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加强材料价格监控,及时、准确收集和发布工程造价信息,适时缩短发布周期。
支持房地产业应对*复工复产“十条”
全力推进房地产企业复工复产。开通绿色通道,建立工作专班,实行下沉式服务,简化复工复产流程,帮助企业完善防控措施,协助企业员工返岗,实行企业承诺自行决定有序复工复产。
强化防疫物资和生产要素保障。全力协助房地产企业解决口罩、额温枪、消毒液等*防控所需物资,协调商混、砂石等建筑材料采购和运输。
实行更优质高效服务。推行“一对一”代办和承诺制,在企业办理施工许可时,对施工图审查、有关收费和备案事项实行承诺和容缺,提前办理、依承诺按时补齐;在房地产项目施工环节,实行“一对一”下沉式服务。
实行竣工验收限时办理。在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环节,对工程质量、消防、档案实行联合验收、限时办结,将项目竣工验收和档案备案办理时限缩短到20个工作日内。
顺延因*影响房地产项目开竣工期限。对受*影响的房地产项目,视为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项目开竣工期限、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按*响应时间作相应顺延。
适当调整预售许可条件。对房地产项目受*因素影响施工建设进度的,申请办理预售许可时不要求施工形象进度,对项目投资比例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即可办理预售许可。
放宽预售资金监管。对受*影响,企业建设资金困难、信用良好的房地产企业,在确保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放宽预售资金监管,企业监管资金可以提前一个节点申请使用,或者按最低150元/平方米留存预售资金方式进行监管。
拓展房地产销售方式。*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托网络媒体、自建平台等途径,大力推行线上销售;推进城市房产营销展厅建设,打造不落幕的房交会;适时组织到外地开展房地产营销活动。
大力推进去化商业、车位。大力引进企业、幼儿园、超市等多种业态入驻商业;协调强力整治小区周边停车秩序,规范停车市场;对小区的富余车位允许依法向社会销售或出租。
受*影响施工工期合理顺延的房地产项目,对因*造成的停工损失、人工材料单价调整、*防控所需费用及时发布造价信息,引导项目据实调整。
“双十条”政策措施执行期限为公布之日起至我市*解除后一个月。国家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遵照执行。
咨询电话
建筑业复工复产:
市住建局建管科,电话:2558087
房地产业复工复产:
市住建局房产科,电话:2553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