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具有担保性质,我国《担保法》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超过20%的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一般情况下,定金不予退还,除非遇到签约的认购合同不规范等情况下,才能退还。
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为损害赔偿金。
订金可通过双方协调归还。
更多购房问题,欢迎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