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康城(一期)建筑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经2023年6月28日专委会评审通过,目前已形成报批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有关要求和规定,为保障公众利益,维护相关单位及个人的合法权益,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调整内容:
1.总平图:消防道路和消防扑救场地布局进行局部调整,增设一处市政电力工程环网柜。
2.单体图:局部增设和调整出地面风井位置,优化调整局部墙体位置、屋顶构架、屋面设备用房。局部增设空调机位、结构梁及出屋面烟井。出入口台阶调整为坡道,取消局部二层防火挑檐和结构梁。商业屋面局部加大,各楼栋面积进行微调。
二、具体详细附图请到中江自然资源局查看。
对上述规划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时间(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7日)内,持身份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到我局反映意见。要求听证的,可在公示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同意上述方案。
书面材料提交地址:中江县自然资源局办公楼2楼
(中江县凯江镇荷花街)
申请地点:中江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838-7130079
附件:调整前后总平图
中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