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外!号外!
购房补贴延期啦!
中江县购房补贴政策将延续到2016年11月30日,首套普通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均可享受,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0%,二套房首付最低调整为不低于30%。
详细政策全文如下:
界定时间:以商品房备案时间为准,凡是在2016年4月19日--2016年11月30日备案成功的商品房均可在县住建局申请购房补贴。
申请标准:在中江县中心城区(具体范围:《中江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规划的外环线范围内,同下)购买首套普通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购房者不论户籍是县内还是县外、城镇还是农村,在完成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和取得房屋权证后,由受益财政按照所购房屋登记面积每平方米120元给予补助,每套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县非中心城区,每平方米补助100元,但每套住房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000元。(政策相关解释以官方文件解读为准)
申请地点及相关----
办理地点:县住建局
县住建局地址:中江县政务中心2号楼1楼7号窗口
县住建局咨询电话:0838-7200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