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高考即将临近,为保证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我县将在2016年中高考期间(2016年6月7日至6月15日)严格禁止噪音污染,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中高考期间(5月20日至6月16日),严禁下列行为:
(一)除抢修、抢险外,禁止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及中午12时至下午2时进行各类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其中高考(6月7日--6月8日)、中考(6月13日-6月15日)五天,凡在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工地,必须停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二)严禁居民集中区内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服务加工作业;
(三)严禁产生噪声污染的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四)严禁商业经营单位(个人)使用高音喇叭进行宣传招揽顾客的活动;
(五)严禁产生噪声污染的露天娱乐集会活动;
(六)严禁机动车辆鸣喇叭产生噪声污染;
(七)严禁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产生高噪声的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
(八)严禁在住宅楼内进行高噪声的室内装修活动;
二、中高考期间,我局将会同县环保、公安、住建、文广等部门将进行联合执法,凯江镇、南华镇、东北镇等政府密切配合,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快从重处罚,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予以制止,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处以治安管理处罚。
三、为方便群众监督,市民可拨打相关智能部门设立的举报电话:
县环保局:12369
县公安局:110
县工商质监局:12315
县城乡综合管理局:96198
县教育局:7215789
县文体广电出版局:7212520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