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初,就有传言中江的购房补贴政策还将短时间延续,不过,由于没有官方的证实,小编也是半信半疑,在网站上只字未提!不过,今日,一张相关政策的文件截图证实了之前的购房补贴延续的传言!
一、延续时间
从截图上我们了解到,本次购房补贴自2016年12月1日起,结束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这样一来,与上次补贴完美对接,中间不存在空档期,在之前的购房补贴结束后购房的朋友可以安心了!
二、申情购房补助的条件及程序
文件显示,本次购房补贴的申请条件和程序,均按照前两次文件执行,那么小编就把前两次的条件和流程再给大家找了回来:
(一)申请条件
中江县域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购房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不论户籍是县内还是县外,城镇还是农村,在完成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和取得房屋权证后,由县财政按照所购房屋登记面积给予补助。
(二)申请程序
购房补助申请的程序调整为: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后购房人即可前往县住建局提出申请-住建局初审-提交相关部门审查-财政局复审-住建局向购房人发放受理或不予受理回执单-购房人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后,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登记查询结果通知书》及受理回执单申请拨付补助资金。
三、调整购房补助的标准
本次购房补助标准调整为:
(一)在中江县中心城区购房且符合补助条件的家庭,每平方米补助100元,每套住房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000元。
(二)在中江县非中心城区购房且符合补助条件的家庭,每平方米补助80元,每套住房补助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
本次调整后延续的购房补贴起始时间与之前的政策无缝对接,中间没有空档期,可谓相当厚道。唯一美中不足的可能就是补贴费用较之前分别下调了20元/平米,同时总额上限也分别下调了2000元!不过,在小编看来,买房这种事情本身就是精打细算,能省则省,本次补贴有小幅度地下调,但是大头还在,对于很多普通家庭来讲至少一套家电的钱算是省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