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大街上
你有没有遇到这样的情况
明明不是警车
却响着警报声
搞得人摸不着头脑
其实
这是个别人法律意识淡薄
私自安装警报器的行为
殊不知这已经触犯了法律
7月16日,中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举报称,在玉兴镇附近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川FTXXX2的白色小型轿车涉嫌违法安装警报装置。
接警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立即对该车辆进行拦截,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法律规定检查了该车辆驾驶员的驾驶证、行驶证等手续。
经查,驾驶人肖某某因为好奇并为了耍帅,购买了警报器安装在私家车上,却不知道这样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7条之规定,民警对违法行为人肖某某作出罚款1000元,强制拆除、收缴警报器的处罚。
公安交警部门提示:请勿擅自改变车身结构和特征,更不得加装特种车辆标志灯具和警报装置。
来源:中江县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