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德阳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的利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2年10月1日(含)后新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标准执行(详见附表)。
2.对于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的,还款期不作调整,执行原利率2.75%;贷款期限在1-5年(含5年)以内的,在2022年10月1日(含)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还款仍按原利率2.75%执行;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在2022年10月1日(含)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还款仍按原利率3.25%执行。自2023年1月1日(含)开始,按当日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3.对于已经受理(含已签订借款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均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详见附表)。
4.因利率调整,中心业务系统需要修改相关参数设置,已受理未发放的贷款需延期发放,敬请谅解。业务系统调整期间贷款资料正常受理。